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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嫉妒婆婆雇凶杀儿媳 恋子情结严重需治疗

来源:悟养生    阅读: 31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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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嫉妒婆婆雇凶杀儿媳 恋子情结严重需治疗

备受关注的浙江宁波慈溪市女护士遇袭身亡案有最新进展。24日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雇凶杀儿媳的婆婆张某某被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分别为张某某提供实施“杀人服务”及“雇凶中介”的被告人赵某甲及赵某乙,也因同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死缓及有期徒刑8年。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受害人丈夫(即被告人张某某的亲生儿子)也以家属的身份,与儿子及丈人、丈母娘一起作为原告人,向包括其母亲在内的3名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该诉请同时也被法院支持,法院判令3被告人共同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其中婆婆张某某承担30万元,另2被告人分别承担17万与3万。

据报道,此前开庭时,据婆婆张某某交待,其雇凶杀人的最直接动机,是因为看到儿子、儿媳恩恩爱爱的样子,认为是这个女人抢走了自己的儿子。由于嫉妒心起,才因此雇凶杀人。

“恋子情结”最常发生在单亲或者丧偶的家庭。女性因为个人婚姻失败,或者丈夫过世,独自养大儿子,长期与儿子相依为命,集母性爱与女性爱于一体,把个人的抱负和依赖全部投注的儿子身上,不自觉中视儿子为个人的私有物,有极其强烈的占有欲与危机感,生怕儿媳妇抢走儿子。一句话,有“恋子情结”的婆婆就是视儿媳妇为第三者。对儿媳妇有天然的排斥感。

婆婆“恋子情结”的表现式多种多样。有的表现为被虐待妄想,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受媳妇欺负的受气包;有的表现为凶悍自卫型,对儿媳妇横挑鼻子竖挑眼,事事看不顺眼;有的变得不可理喻,不讲道理;有的表现为对儿子异常呵护,一副母鸡护仔的模样。见到儿子帮儿媳妇做事会心痛万分,看见儿媳妇支使儿子做事更是异常愤怒。

首先,需要正视婆婆的“恋子情结”。由于心理疾病是一个非常不好医治的疾病。心理疾病的医治需要患者本人的配合,需要消除导致心理疾病的诱因,包括产生心理疾病的环境因素。往往有心理疾病的婆婆,几乎是99.99%的人都不会认为自己心理有病,而寡居的家庭环境又是绝对不可能改变的,实际上,婆婆在“恋子情结”漩涡中,基本上处于绝对无法改变的对象。因此,需要改变或者适应的对象只有儿子和儿媳妇。

第二,与婆婆分居两处。这是一个最好的也是最便宜的解决办法。需要儿子在结婚前就下定决心。这里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一是儿子要有自立意识,不依赖母亲。因为有“恋子情结”的母亲,往往把儿子照顾得无微不至,再勤快贤慧的媳妇都无法赶上母亲的照顾。在这种单亲家庭环境生长的儿子,也有不少人存在着“恋母情结”,从心理上未断乳,对母亲极具依赖性,从心理和生活上都离不开母亲;二是儿子必须要有大丈夫式的担当性,离开母亲自立门户单独生活,还要敢于、勇于、善于承受来自母亲、亲朋好友以及社会的责难。可以对母亲、对必要的亲朋好友做好解释工作,自立门户单独生活不是不孝,置母亲于不顾,而是尊重各自的私生活圈子,对母亲必要的生活和感情上的关心,不会因为单过而减少。三是儿媳妇(要嫁给这种家庭长大的男人的女性)要有智慧,说服和坚持独立生活,即使暂时在经济上存在困难、在带孩子上需要婆婆帮助,都一定不要心存依赖。在经济上占了婆婆的便宜,在家务事上、带孩子的问题上,欠了婆婆的债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也许用你一生的幸福和自由都还不完。

第三,与丈夫相敬如宾。已经与有“恋子情结”的婆婆住在一个屋檐下,没有勇气或者没有经济实力单过的小夫妻,只有将夫妻的亲密小心地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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