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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会议:红十字会负责器官捐献起争议

来源:悟养生    阅读: 2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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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会议:红十字会负责器官捐献起争议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任茂东、杨卫等常委会委员对红十字会新增职责提出意见,认为“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工作”未必是红十字会能够承担的,也违背红十字会的起源,建议删除该条款或者模糊表述。

在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三章《职责》中,新增了“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工作”表述。

“不是说给红十字会的职责越多就越爱护红十字会,如果把这些职责法定给了红十字会,就有可能把他们害了。”对此,任茂东委员认为,有权利就有义务。红十字会的初心是在武装冲突、战争等特殊情况下对平民的救援和人道救助。参与人体捐献、造血干细胞等有偿的、有利益的事情,如果出了问题,它的杀伤力远远大于“郭美美事件”。“为了爱护这个具有150年历史的人道组织,不要参与违背起源的业务。”

杨卫委员说,献血很多是有偿的,有时监控不严还会导致血液性传染病,这些事不宜列入红十字会的职责。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一般都来源于交通事故或其他非正常死亡,让红十字会人员参与这些过程也不太合适。他建议不写这条,或者“以一种比较模糊的形式来处理”。

张鸣起委员提出,最近他在河南、山东两省调研,据当地省市县三级的红会反映,组织、负责造血干细胞的工作能够承担,但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则只能参与一些外围工作,实质工作承担不了。张鸣起建议,把这两项工作分开写,改为:“参与推动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和其他人道主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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