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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强临床用血管理 实现省内异地用血报销

来源:悟养生    阅读: 30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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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海南省出台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通过“开源节流”,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安全。这个“办法”实施后,会对人们用血产生哪些影响?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海南加强临床用血管理 实现省内异地用血报销

用血超标需经申报审批

据悉,新“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另外,禁止将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

实现省内异地用血报销

“用血遭拒是常事,由于血资源紧张,患者常被医院用一句‘在血站献血就找血站要’打发了。报销时更是程序繁琐,患者来回奔波,精力和经济成本很高。”而在海南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省血液中心为海南唯一一家采供血机构,自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颁布实施起,海南已全面实现省内异地用血报销。与全国其他省市多家采供血机构并存、执行多个用血报销标准不同,省血液中心在全省执行同一用血报销标准。海南献血者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用血时,可就近在省血液中心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予以报销相关费用。同时,为了让献血者在用血报销时得到更为优质、周到的服务,省血液中心安排了指定科室全程负责,由专人带领献血者进行资料核对、审核、复印、费用报销等工作,让献血者可以快捷、便利地完成用血报销事宜。据统计,2011年,海南共有1089人次享受用血报销,其中市县报销315人次。

自体输血模式将被推广

据了解,“办法”中还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三级医院、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合理用血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应当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提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据介绍自体输血简单地说就是用自己的血,救自己的命,是指在患者需要用血时,输入患者自己预先储存或手术中失血回收的血液。自体输血技术成了目前解决血液紧张的主要手段之一。

省人民医院血液内科林主任告诉记者,省医院血液科十几年前做骨髓移植的患者进行过自体输血,而今由于多数患者不愿意,已经没有自体输血的了。林主任表示,在血液欠缺的今天,自体输血是不错的选择。患者可以在术前确保身体状况较佳的前提下,提前贮备一定量自身血液,以供应自己手术的输血需求,这是一种储存式的自体输血。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通过术前采血并用胶体液或等渗晶体液替代血液的方法来储备一定量的自体血,可以用于术中或术后的血液输注。除了术前的准备外,术中也可以利用自己在手术过程的出血进行回输。手术中的大量出血可以收集并通过医疗设备处理后,再输给病人,有效地达到了循环利用血资源的要求。

据悉,省卫生厅从今年开始,将在年用血量超过3000单位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大力推进自体输血工作,争取尽早达到卫生部要求的水平。(常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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