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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大出血成植物人 医损鉴定:医院负主责

来源:悟养生    阅读: 2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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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天下午,宁波市医学会对王金苏产后大出血事件,作出了医疗损害鉴定:王金苏目前处于植物人状态,人身损害后果等级为一级乙等。慈溪宗汉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对患者负主要责任。

产妇大出血成植物人 医损鉴定:医院负主责

专家组分析认为,王金苏之前顺产过两胎,入院前做的产科检查显示,骨盆条件可以,胎儿也非巨大儿,因此有顺产指征。然而,根据慈溪市人民医院子宫切除术后的病理报告证实,生产过程中有胎盘子宫植入,说明王金苏本身有妇科方面的基础疾病,是造成产后出血的原因之一。

专家组认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

第一,产后检查不严格。宗汉医院产后检查未发现有软产道损伤,而慈溪市人民医院手术时发现子宫裂伤4厘米;

第二,持续性出血,但宫颈完整,不排除医方用器械在宫腔填塞纱条过程中造成继发损伤的可能;

第三,医方没有及时查明产后大出血原因,未采取恰当有效的止血治疗措施,对疾病的严重性及预后估计不足,延误抢救时机,产妇最终因失血过多导致缺血缺氧性脑病。

专家组一致认为,医方存在过错,与目前王金苏植物人状态有直接因果关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王金苏目前的人身损害后果等级为一级乙等。

王金苏的丈夫崔进盈认为这个鉴定结果“还算公正”。对于如何赔偿,他们已经请了律师,下一步准备起诉到法院。

新闻回顾:37岁产妇大出血至今昏迷会成“植物人”吗?

7岁产妇王金苏产后大出血,至今仍神志不清。20日下午,宁波医学会对王金苏产后大出血事件,进行了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结果将于下周公布。

3月17日下午,王金苏在慈溪宗汉医院产下一女后大出血。2个多小时后,她被转院到慈溪市人民医院,由于流血不止,被切除了子宫,后又送到重症监护室,一直昏迷不醒,用呼吸机辅助呼吸。

崔进盈说,直到4月13日,妻子才睁开了眼睛,并且摆脱了呼吸机,但她的大脑仍然没有意识。

4月19日,王金苏被转院到杭州武警医院。但20天后被医院催着出院:“患者脑细胞坏死90%,再住一年也没有意义……”

5月8日下午,王金苏从杭州武警医院转院到了慈溪协和医院,每天靠插入鼻孔里的胃管输送营养,只做着简单的康复治疗。

崔进盈说,如今王金苏每天会不定时地睁眼,有时脚还会抽动一下,但多数时间,她是沉睡的。由于长期昏迷,她的四肢已经扭曲、萎缩。

20日下午2点半,宁波医学会派出5位专家(包括3位妇产科专家、1位法医、1位脑神经专家)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患者家属和宗汉医院有关人员分别接受专家问询。

据了解,鉴定结果最快将于下周公布。

崔进盈说,他最担心妻子今后就这样一直昏迷,成为“植物人”。为此他特意购买了一套《如何让植物人康复》的碟片,在家跟着学。他每天给妻子熬红参汤、做姜茶、按摩穴位,期待她能够醒过来。

“我们做了15年的夫妻,没有她,我简直活不下去了。”崔进盈说。

关于“植物人”的鉴定,宁大附属医院神经内一科主任曹庆华说,持续昏迷1个月以上,就可以定义为“持续植物状态”,也就是俗称的“植物人”。但医学上定义的“植物人”需要专业的仪器和神经科鉴定,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大脑皮层功能丧失,二是大脑皮层以下的神经中枢参与完成反射作用。

曹医生说,王金苏在昏迷不到一个月睁开眼睛、自主呼吸,说明她的脑功能有所好转,但又过了两个月没有任何好转迹象,且因为脑缺血导致昏迷,多数情况下这种昏迷是不可逆了。但是,毕竟昏迷的时间还没有达到半年,还不能放弃最后的治疗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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